2020年7月20日国家发布了征求农业行业标准《商品有机肥料》修改意见的函
大致内容如下:
1、修改了标准名称
2、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3、术语中增加了腐熟度种子发芽指数
4、增加了生产原料分类管理及其评价
5、增加了机械杂质含量限定
6、增加了种子发芽数和杂草种子活性的技术指标要求
7、增加了重金属铜的限量指标,修改了重金属元素铅的限量指标
8、修改了水分含量技术指标
9、修改了有机质计算方法
10、修改了总氮、磷、钾含量的测定方法
11、增加种子发芽指数、机械杂质含量杂草种子活性检测方法
以上这11条我拆解进行分析讲解
一条修改了标准名称,说了以畜禽粪便秸秆等种、养殖业及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料为原料,并经发酵腐熟后制成的商品有机肥料。同时也规定了不适用的范围,不适用于绿肥,农家肥,农民自积自造的粪肥和以就近施用为主要目的的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肥料。
二、三条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以及术语的解读和定义总体可以这样分析,什么才可以被称为是有机肥(这个我在文章后面会详细分析),以及有机肥中一些名词的定义。三条中说到一个种子发芽指数,指的是将黄瓜或萝卜种子放入有机肥料浸提液中发芽种子的平均根长与去离子水中种子发芽得平均根长的比值,作为评价有机肥肥料的腐熟程度。
四条增加了生产原料分类管理及其评价,通常来说是对于有机肥的生产原料和技术指标提出了要求,首先有机肥原料什么是标准呢,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又要求了有机肥外观颜色为褐色或灰褐色,颗粒或粉状,均匀且无恶臭、石头玻璃塑料等机械杂质含量≤1.0%。